一般項目:固體廢物治理;再生資源加工;再生資源銷售;環(huán)保咨詢服務;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服務;技術服務、技術開發(fā)、技術咨詢、技術交流、技術轉讓、技術推廣;資源再生利用技術研發(fā);非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;專用化學產品制造(不含危險化學品);專用化學產品銷售(不含危險化學品);非居住房地產租賃;土地使用權租賃;機械設備租賃(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,憑營業(yè)執(zhí)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)。許可項目:危險廢物經營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,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)。